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人:刘升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新任
独立董事,在辞职申请生效前,本人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期和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
文件及相关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
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切实履
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义务。
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 3 次会议,就
提名聘任公司副总裁、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等事项进行
审议并提交董事会。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委
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勤勉履行各项职责,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
关议案、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在认真了解并审查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情况的基础上,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或事前认可意见
圳市海洋王冶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石化
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 关于对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次临时会议 3、 关于对聘任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圳市海洋王冶金照明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石化照明
技术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次临时会议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1、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日
次临时会议 2、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 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五次会议 26 日 4、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见
诺实现情况说明的独立意见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次临时会议
立意见
见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票期权(第一批次)的独立意见
第六次会议 26 日
易的独立意见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具体内容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 对公司发展战略建言
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
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掌握公
司经营动态,根据照明行业发展状况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了相关信息,特别是针对
照明行业面临转型的重要阶段,为公司制定发展战略建言。
四、 其他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2022 年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第 127 期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班(后续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对公司决策和风险防范的识别
和评价能力,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就公司在发展方向、新产品定位
等方面的情况及时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以及董秘进行交流和沟通;在对各项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进行表决之前,与公司董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各项
议案的制定情况,就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深入的了解。同时,本人关注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 其他工作情况
在 2022 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依据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因个人原因,本
人已申请辞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职务,自 2022 年 9 月 14 日起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一职。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
责过程中给予的支持和配合,表示衷心感谢!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公司更加稳健
经营、规范运作,积极把握照明行业发展的机遇,不断增强盈利能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升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