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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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有效开展各项工作。现
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共三人,为赵引贵女士、王文利女士和常胜秋先
生,召集人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赵引贵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项职责,对相关审议事项发表专业意见,全年共召开四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
下:
  (一)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1.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职报告》;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关于和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4.
                                    《关于
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 年年度报告》;8.《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各项议案和报告发表同
意和认可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对该项报告发表同意和认可意见。
  (三)2022 年 8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1.
                              《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储能科技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关于公
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收购钒矿资源公司股
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关于公司与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
储能科技公司开展储能辅助调频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公司与海南
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合资储能科技公司增资新型储能公司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对各项议案和报告发表同意和认可意见。
  (四)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了《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对该
项报告发表同意和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聘任的年度审计机构,自聘任以来,该事务所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准则,尽职尽责,忠于职守,认真开展年度审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
的各项工作。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发现的重大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
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未发现在年度审计中
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多次了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进展情况,两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并发表认可意见。同时,对审计报告中的“关
键审计事项”:收入确认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在 2021 年度审计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两次向和信会计师
事务所发出督促函,督促会计师按计划出具审计报告,确保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
顺利完成。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督促指导公
司内控管理部门完成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和执行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以及相
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
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管理部门与外部审
计人员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科学、合理、高效开展各项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和建议后,积极协调与调度,有效保证审计时间和工作质量,
保证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认真审阅议案和资
料,关注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公平、合理地进行,预计价格合
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相关方资源,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总体评价
司运行与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转型发展情况,参与公司年度审计
和内控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提出专业化意见,不断提升科学决策能力,提
高议事效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与判断,结
合公司实际,本着审慎原则,作出了科学而合理的决策,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
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报告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成员:
 (赵引贵)          (王文利)          (常胜秋)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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