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 关于补充审议债务重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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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美丽生态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基本情况
   (一)债务重组概述
与福建省锦顺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锦顺祥”)签订了关于凯里
经济开发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履
行后,经双方确认,截至2022年4月30日,美丽生态建设尚欠福建锦顺祥工程款
合计人民币11,533,953.07元。
“贵州亿百达”)签订了关于六盘水市水城县红桥东路二期建设项目《工程钢材
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后,经双方确认,截至2022年4月30日,美丽生态建设尚
欠贵州亿百达货款合计人民币10,862,652.59元。
   福建锦顺祥和贵州亿百达对美丽生态建设的债权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伙伴多年良好的合作基础以及未来长期持续的合作,同时考虑美丽生态建设资金
状况和资金压力,落实其债务偿付问题,本着公平公正、持续合作的原则,经友
好协商,公司与美丽生态建设、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各方进行债务重组,于
标准厂房(以下简称“华美大厦五楼”)代为抵偿美丽生态建设前述债务,并由
公司受让福建锦顺祥和贵州亿百达对美丽生态建设的前述债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交易产生
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由于相关工作人员对规则的理解偏差,导
致上述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现予以补充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对本次补充审议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表示歉意,公司未来将加强对相关法律
法规的学习和理解,避免此类情形再次发生。
  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生效。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华美大厦五楼
  标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
  标的基本情况:公司与出售方深圳市一建开发公司于1990年10月8日签订《商
品房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公司购买出售方位于深圳市振兴路华美3#合成厂房
内第五层(华美大厦五楼),该房产建筑面积为2,884.15平方米,售价为1,200元
/平方米,总金额为3,460,980元。
  由于华美大厦土地是深圳市政府划拨给电子部,后由电子部划拨给其下属深
圳市华美电镀公司,深圳市华美电镀公司与深圳市一建开发公司合作建房,该土
地属于划拨用地。因此,该大厦不具备商品房性质,深圳市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
办理房产证。为保证公司对该物业的事实拥有权,公司到深圳市国土部门进行了
备案登记,按深圳市国土部门规定按时交纳了土地使用费,至今没有发生任何产
权纠纷。
  三、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锦顺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潭县城关海坛东路东段北侧豪香御景花园3幢1102室
  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许秀云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10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2XR82H1R
  经营范围:市政公用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港
口码头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迁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门窗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城市
园林绿化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体育场地工程、建筑装饰装修
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环保工程、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设计与施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情况:福建锦顺祥的股东为许秀云,其持股比例为100%。
  (二)贵州亿百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麒务港A地块第2幢20层20号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哲
  成立日期:2018年4月16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MA6GY6W91T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
筑工程、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土石方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
市政工程、供水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建筑工程劳务分包;
房屋拆除(爆破除外);销售: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建材、
钢材、混凝土、汽车零配件、花卉苗木;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贵州亿百达的股东为陈哲,其持股比例为100%。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上述两家交易对手方是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方,不是公
司的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
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向任何关联方
输送利益或导致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资产抵债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福建美丽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1、福建省锦顺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丙方: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基本情况
设项目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合同履行后,双方经对账确认,截
止至2022年5月6日止,甲方尚欠乙方1工程款合计人民币11,533,953.07元。
建设项目《工程钢材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后,双方经对账确认,截止至2022
年5月6日止,甲方尚欠乙方2货款合计人民币 10,862,652.59元。
  以上乙方1、乙方2债权合计为人民币22,396,605.66元。
  (三)抵债的资产基本情况
  丙方享有于1990年10月8日购买的位于深圳市振兴路框架结构标准厂房。
                                    (未
办理产权证,具体房产信息详见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的《商品房产买卖合同》约定
为准)
  以上房产于2022年4月7日经福建闽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资产评估
报告》(闽岳资评字(2022)第404号)确定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2年4
月12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2,356.69万元。
  (四)资产抵债条款
币2,356.69万元。其中:按该房产评估值54%抵给乙方1计人民币12,726,126.00元,
由于甲方尚欠乙方1工程款合计人民币11,533,953.07元,抵债资产超额部分人民
币1,192,172.93元由乙方1补足交款至丙方;按该房产评估值46%抵偿乙方2债务计
人民币10,840,774.00元,尚欠21,878.59元债务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还款。
方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偿还前述款项2,356.69万元至丙方,逾期未偿还部份需按
年化8%支付利息。
该不动产所有权的比例由乙方1和乙方2另行约定,与甲方、丙方无关。
  (五)资产抵债的交付
额相应的发票开具交付甲方,同时因不动产抵债产生的相关税费各自承担。
应风险,如由于地方政府政策及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过户的,以移交为准,甲方、
丙方不承担责任。
面通知后,向乙方或乙方确定的资产接收方移交该抵债资产,并办理相应产权变
更手续。
  (六)资产抵债行为的生效和债权债务的消灭
  在上述抵债资产移交全部完成后,本协议所约定的资产抵债行为正式生效,
折抵的相应债权消灭,视为甲方的相应债务已支付完毕。
     五、其他说明
确认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达自2022年6月30日起为华美大厦五楼的所有权人,
该房产的权利义务及风险责任自2022年6月30日起转移给福建锦顺祥、贵州亿百
达。
     六、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存量资产抵偿债务,有助于缓解美丽生态建设的资金压力,解决其债
务偿付问题。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具有
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次债务重组涉及的资产账面原值835,798.95元,资产抵债后增加公司2022
年度归母净利润21,608,867.72元、增加公司归母所有者权益21,608,867.72元,公
司已于2022年度进行会计处理,前述影响已计入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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