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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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19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上午 12:0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 人,实际参加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强主
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
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
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
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公司
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
执行,监督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核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能力胜任公司审计工作。监事会同
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该议案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该议案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实
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杜洪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决议通过的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
产生,届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表决。新一届监事会成员中,
股东大会选举出的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宏山
先生和宋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
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
行监事职务。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杜洪凌:男,1973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
高级工程师。1996 年 6 月毕业于石油大学(华东)石油地质专业;1996 年
作;2007 年 4 月至 2018 年 10 月在新疆油田公司开发公司从事油气产能建
设工作,历任项目部经理、总地质师;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贝肯能
源研究院院长;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贝肯能源副总裁;2022 年 5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贝肯能源高级副总裁兼安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杜洪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公司 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并不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或本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杜洪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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