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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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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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1-6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联系电话:                                               +86(010)6554 2288
                                  街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9/ F, Bl oc k A, Fu Hua M ansi on ,
                                  N o. 8, Ch aoy an gm en B ei d aj i e,
          certified     public D o n g c h e n g D i s t r i c t , B ei j i n g , 传真:        +86(010)6554 7190
          accountants             10002 7, P . R. C hi n a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XYZH/2023CDAA6B0335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化集团)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雅化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
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雅化集团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雯燕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华静
      中国   北京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
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
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
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
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公司未来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均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本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
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或事件。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全面性和重要
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了纳入评价范围的
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资分子公司、控股子公司90家(其中第一层次合并主体17家),纳入评价
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
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等内部控制要素,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性的
评价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效率、效果进行评价,内容涵盖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在民用爆破器材以及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运输、爆破服务等主要业务及日常生产经营的主要方面。。
险、信息系统控制风险、质量控制风险、投资风险、现金流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组织
设,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及对各级员工的培训力度,认真落实和执行各项内
控管理制度,并强化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内控制度得到
一直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董事会授权审计监察部具体负责实施,审计
监察部通过日常审计调研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
查,促进内控工作质量的持续改善和提高。审计监察部制定了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工作计划,通过组织公司的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参与评价,
围绕内部控制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等要素,从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资产
管理、销售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等方面,按以下两种形式开展了评
价工作:
主体责任公司及其管理的下属分子公司等进行了自上而下的评价。
子公司所涉及的主要业务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运行情况等进行自下而上
的评价,提高了评价的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
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将内部控制区分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定了
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定量标准:以公司的上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公
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缺陷重要程度              定量标准
          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重大缺陷    1.错报(包括漏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5%
         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入总额的 5%
  重要缺陷   2.净利润的 3%﹤错报(包括漏报)≤净利润的 5%;
         财务报告的错报金额在如下区间:
  一般缺陷   2.错报(包括漏报)≤净利润的 3%;
  注:营业收入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均为公司上年度经审
计合并报表的金额。
  (2)定性标准:
  A、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
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
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监察部对公司的对
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B、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
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
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如: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
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
务报告;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C、除以上重大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1)定量标准:以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金额,净资产(均为公司上
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的金额)为基准,确定公司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缺陷认定等级。
缺陷重要程度                    定量标准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或经营目标受损,其损失金
重大缺陷
          额>净资产5% 。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或经营目标受损,其损失金
重要缺陷      额与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相比在如下区间:净资产3%
          <损失金额≤净资产5%
          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公司财产或经营目标受损,其损失金
一般缺陷      额与上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相比在如下区间:损失金额
          ≤净资产3%
  (2)定性标准: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
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A、重大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如:缺乏民主决
策程序;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中
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
系失效;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B、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
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如:民主决
策程序不够完善;决策程序导致出现较大失误;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
重;媒体频繁出现负面新闻,涉及面广;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C、一般缺陷:重大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公司根据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风险水平等情
况的变化,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通过对内部控制设计和执
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坚持以风险导向为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进行
持续的改进及优化, 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的要求。公司
根据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分析与评价,有效防范了经营管理中的风
险,进一步提升了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促进了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确
保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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