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甘肃工程咨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本次董事会前对
相关交易事项进行了调查,查阅了相关文件,在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后
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3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相关
交易具有连续性,是必要、合理的业务往来,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遵循了公平、
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同意将《公司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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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本页为《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2 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万红波 、李宗义 、王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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