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通策
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
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提出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提出 2022 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它形
式的分配,是基于医疗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新建项目较多等综合考量的方案,兼顾
公司的持续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对此,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进行现金分配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和其它形式的分配,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
不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对公司经营收入和利润影响较小,关联交易不构成公司对关
联方的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
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
审计的工作需求,一致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本次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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