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国企改革有关部署,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
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公司的高质量发展,给予股东及
投资者以良好回报。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认定
的享受高级管理人员待遇的人员。上级对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
委书记有单独考核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契约化管理原则。建立以契约为核心的激励约束机制,
以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业绩责任书作为考核依据,明确具体的考核定
位和目标要求。
 (二)坚持指标设置科学合理、考核客观公正原则。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指标实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目标值设置科学合理,具有一
定的挑战性。
 (三)坚持差异化考核原则,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管理
难度、业绩贡献等决定薪酬分配,合理拉开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构包括公司董事会、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审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及
年度薪酬结果。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
考核管理办法及年度薪酬结果。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发放管理以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安排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方式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考核以会计年度为考核
期。
  第七条 年度考核指标由组织绩效指标和个人绩效指标构成。其
中组织绩效指标包括经营业绩指标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指标。
  (一) 经营业绩指标
 (1)主要指标:营业收入、扣非利润总额。
 (2)调控指标:如净资产收益率(剔除非经营性利润)
                         、两金占
营收比重等。
  具体指标以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年度业绩责任书约定为准。
要求,由公司董事会确定。非主观原因导致公司经营发生重大变化,
如国家政策、社会环境、自然灾害等因素,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
相关考核指标及权重进行调整。
 (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指标
  党建指标根据上级单位党建工作考核要求设定;党风廉政建设指
标根据上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要求设定。
  (三)个人绩效指标
  党委书记、总经理不设定个人绩效指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
具体的岗位职责和公司工作要求确定个人绩效指标。
  第八条   年度经营情况按下列程序进行考核:
  公司总经理在年度考核期结束 5 个月内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
决算报告和经审核的统计数据,将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报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董事会审议后确定。
             第四章   薪酬构成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专项奖
励组成。计算公式:年度薪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专项奖励。
 第十条 基本年薪按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职级系数确定。
 第十一条 绩效年薪按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考核和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全年业
绩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专项奖
励额度。
 第十二条 专项奖励。专项奖励是对有明显的创新性、突破性以
及在自主创新、企业上市、兼并重组、资本运营、改革改制、重大投
资、品牌建设等取得显著成绩的,完成董事会考核年度初期下达的专
项任务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重大贡献,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
定的,可按照完成情况给予参与项目的高级管理人员专项奖励。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根据考
核周期发放,专项奖励在年度薪酬清算时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主动离职、工作调动、或到龄退
休、或经公司董事会认可的其他原因离任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根
据实际任职时间计算。
  第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专项奖励均为税
前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按照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六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
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
 第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考虑因素
 (一)公司的效益和发展情况;
 (二)外部的薪酬水平;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情况。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如本办法与国
家或地方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的,以国家或地方法律、
法规和规章为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2022 年度薪酬考核工作按原
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日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