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 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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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9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拟向关联法人深圳天煜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深圳天煜”或“出租方”)租赁其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中
粮创芯研发中心4栋1918的一套房屋,用于公司引进高端人才居住使用。租赁房
屋的建筑面积为72.1平方米,租期五年,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
房屋租金为人民币8000元/月,五年租金合计为48万元。
  (二)关联关系
  齐雪霞女士为公司董事,持有深圳天煜90%股权,同时担任深圳天煜法定代
表人、执行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光先生持有深圳天煜10%股权,
齐雪霞女士为邱光先生之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深圳天煜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
邱光先生、齐雪霞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独立意见。
  (四)其他说明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
子元器件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天煜总资产318.98万元,净资产-0.11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1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担任深圳天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光先生持有
深圳天煜10%股权,齐雪霞女士为邱光先生之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天煜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租赁标的
  公司拟租赁深圳天煜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中粮创芯研
发中心4栋1918的一套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                                      合同期内租赁金
      出租方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   用途   租金
 方                                         额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公司   深圳天煜   72.1 ㎡   五年   居住   8000 元/月       48 万元
  上述房屋产权清晰,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其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可使用、可租赁的状态。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本
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拟签订的租赁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出租方):深圳天煜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栋1918的一套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72.1平方米。
每年租期开始前30天内支付租金年租金9.6万元。五年租金合计为48万元。
  关于装修的约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以
对该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房屋租赁税费
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支付。
  租赁期满,若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出租方提出。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需求,为引进高端人才居住使用,交
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深圳天煜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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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邱光先生、齐雪霞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部同
意本议案。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公司引进高端人才的稳定性,与关联方深圳天煜的交易
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
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公司引进高端人才的稳定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
求。此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回
避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情形,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定价
方法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天煜发生的关联租赁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需求,且该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交易条款公允、合理,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
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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