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 宏和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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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
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邹新娥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全文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
公司 2022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发现
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对外报出。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
   以公司最新总股本 882,512,500 股(扣除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拟回购注
销的限制性股票 2,287,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
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30 元(含税)(预计利润分配金额人民币
元的 50.55%)。
   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则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股权登记日实际股本为基数,每股现金股利发放金额不变,依实际情况调整利润
分配总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方案的制定
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
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监事徐芳仪、林蔚伦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
表决票 1 票,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
计服务;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2023 年度内
控审计服务。有关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总经理依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
所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2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对宏和
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
    。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同意本事项,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全文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
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管理和内控状况等事项;保证公司 2022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
没有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时,关联监事邹新娥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2
票,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年产 5,040 万米 5G 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
产项目”的延期,是公司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展及未来资金投入规划
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规划的需要,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
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前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监事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人员
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拟向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邦华一银行” )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柒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富邦华一银行申请不超过柒亿元人民币的项目
贷款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项目贷款额度内办
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富邦华一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富邦华一银行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不超
过柒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项目贷
款额度和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招商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
控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拟向招商银行黄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
银行” )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同意黄石宏和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
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招商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
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黄石宏和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伍仟万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包括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
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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