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董事、监事的 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董事、监事的
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 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监
事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事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
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 称“本《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由上届董事会、连续一百八十 第六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个交易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 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3%)以上的股东提出。
之十(10%)以上的股东提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
的股东可以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除职工代表以外的监事由上届监事会、连续一百八十个交易 公司除职工代表以外的监事由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
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 十 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3%)以上的股东提出。职工代
(10%)以上的股东提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
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产生或更换。
第七条 被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上市 第七条 被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
求。 求。
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有关问 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
题的通知》等规定的任职条件。提名人应当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任独立董事的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并对其担 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
任独立董事的资格和独立性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