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3-040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的概述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召开
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
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本次发行
申请材料后,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核准多氟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62 号),批复
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
行,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
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核准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3 年 11 月 22 日),同意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至中国
证监会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复规定的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3 年 11
月 22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保
持不变。
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
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推
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
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