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博信股份”或“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1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6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 司 2022 年 度 董 事 会 工 作 报 告 》 内 容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 2022 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部分。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丙刚、杨永民、谭春云向董事会提交了《博信股份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请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
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
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江西
千平机械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2023-00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总收入为 38,649.79 万元,比 2021 年度 58,159.04 万元
减少 19,509.25 万元,降幅为 33.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185.88
万元,比 2021 年度的 1,242.86 万元增加 4,943.02 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185.88 万元,截至 2022 年
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24,131.76 万元。2022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291.52
万元,截至 2022 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8,066.70 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
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3-01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
信股份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同意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 2022 年
年度报告摘要》及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
有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平机械”)于 2023 年度向金融
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
票、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信贷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根据与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
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的协商情况,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情况下适
时调整在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实
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资产抵押、
贸易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内的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
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的授信事项无需再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出具
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的
授信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
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 2023 年度公司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江西千平机械有限
公司向金融机构或其他资金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机构、保理机构等)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顺利实施,同意由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或由上述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各项担保总
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办理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签署合同及其他与担保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件等。上述额度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无
需再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上述担保额度(除千平机械外)及授权有效期自本年度 2022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对千平机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
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针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一)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
不另外发放津贴;在其他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董事和监事不在公司另外领取薪
酬或津贴;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
(二)公司总经理实行月薪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基本月薪+月度绩效奖
金制。基本月薪标准为 2.5 万元至 12.5 万元,月度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经营业绩进
行考核。实际领取的总薪酬根据考核结果浮动。
(三)上述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本议案涉及全体董
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
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
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1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使用
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3-01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
信股份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四)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信股份关于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