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情况: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3.32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
限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6,302,760,565.6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
润10,296,985,062.00元,减去分配2021年度股利2,196,132,159.60元,股权
回购事项增加65,812.50元,2022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4,403,679,280.50
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3.2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利润的 50.03%,此次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0,353,035,519.46 元,
结余留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
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留存收益用于扩大公司业务规
模,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
本次现金分红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
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