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勤勉尽责,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
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
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
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
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对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始终认真履行自身监督职责,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监督,以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合法经营。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第二十一次会 14 日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
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第二十二次会 27 日 《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第二十三次会 21 日 《关于终止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议 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第二十四次会 25 日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退休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第一次会议 16 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
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2 年 10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第二次会议 月 24 日 《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2022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席了公司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未发现公司有违法
违规行为。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及相
关准则,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
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没有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没有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五)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没有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的情况。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
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
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
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
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计划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的生产经
营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开展监事会工作:监事会将一如既往认真履
行监事会职能,围绕公司经营、对外投资等各项活动开展监督,促进
公司内控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整
体治理水平;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
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办事,
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控制及监管,
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加强自身建设,督促全体监事进
一步强化国家相关法规政策以及财务、审计、内控等业务知识的学习,
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
本着恪尽职守认真负责的态度,监事会将努力与董事会和全体股
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
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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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