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 弘高 公告编号:2023-017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复牌;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第9.3.1条(二)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4月28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
为负值,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
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2023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尚未全部解除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六)(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
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他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本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公司股票简称由“ST弘高”变更为“*ST弘高”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504,公
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
涨跌幅限制
将于2023年4月28日开市起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公司 2022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度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二)项的相关规定,,触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9.3.1条第二款规定的“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
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2年4月27日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3
年4月28日开市起复牌。
负值,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
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2022年度报
告期内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尚未全部解除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六)(七)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叠
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
措施
本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针对审计报告中相关事项,为保持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改善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承做优质客户的项目,同时减少垫支项目,
保证工程项目资金的顺利周转。不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服
务质量,继续巩固原有区域市场优势地位,增加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可和粘性,
提升市场占有率。
加强工程项目进度款的催收,加快工程项目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性现金流量
及营运资金的水平;受行业整体下滑影响,应收账款近年来回收不够理想。公司
未来将继续加强回收力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司法途径等手段尽快回收应收
账款。
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控制成本,以促使项目款项及时收回及支付,顺利
推进项目实施。在努力解决目前存在的经营问题下,公司预计以后经营年度签约
量及营收规模趋于稳定,逐步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及资金紧张的状况。同时将继续
优化治理结构和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证。
上市公司督促下设子公司及孙公司尽快妥善处理未决诉讼,作为被告人公司将组织法务
部和外聘的专业律师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和解并完成资金划扣,作为原告公司将准备充分
的诉讼材料及证据,采取有利措施追偿工程款项积极协调法院完成案件审理最大程度保护公
司利益。另外,公司也将与各业主、供应商沟通协调,商讨解决方案。对于已和解、撤诉或
已终审/仲裁案件,公司全力督促各供应商解除公司账户冻结,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
开展;对于胜诉的案件,公司将及时申请可以执行的财产,以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权益。
五、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1 条的相关规定,若公司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退市风险警示及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
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
式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