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 奇信 公告编号:2023-067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 奇信;
证券代码:002781)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 年 4 月 24 日、2023 年 4 月 25
日及 2023 年 4 月 26 日)收盘价累计跌幅偏离值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出现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告编号:2023-014),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500 万元至-39,000 万
元,2022 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65,000 万元至-44,000 万元。根据本次
修正后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数据,预计 2022 年度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
第(二)款的规定“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若公司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
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9 号)(以下
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查明涉嫌违法的事实,公司股票可能触
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5.2 条第(三)项及 9.5.3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
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敬请广大投
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司股票。
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
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告编号:2023-014),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3-064)。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度具体财务数据以
经审计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外,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被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关
于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若 2022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为非
标准的审计意见,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则》第 9.5.2 条第(三)项及 9.5.3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
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及
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日,该种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借款 94,500.00 万元已逾期,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406.80%。因上述
债务逾期事项,公司已新增大额诉讼、银行账户被冻结等情形。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3 月 21 日、3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9、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
总计 31,596.2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36.01%。其中,作为
原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 11,719.53 万元,作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额为 19,876.67 万元。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公司在定期报告等已对外
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