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ST 新文 公告编号:2023-032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警示”。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之第(三)项“财务
会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之终止上
市情形。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表所示:
具体情形 是否适用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
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触及的终止上市的情形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经审计后
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2 年 4 月 29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第(一)
项至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因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
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
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
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兴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述规则第 10.3.10 条第一款
第三项之终止上市情形,公司股票在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后将被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及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1 条之规定,公司应
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
票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2 条之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将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公司
发出拟终止其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根据第 10.3.13 条之规定,公司收到终止
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交易所上市委员
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交易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
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公司股票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自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
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
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
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2 月 13 日、2 月 27 日、3 月 13 日、3 月 27 日、
次《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公司股票复牌及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的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交易所公告对公
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复牌并进
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进入风险警示
板交易,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
因特殊原因致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
得超过 5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
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自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进入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五、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六、其他事项
预见的将来提供必须且可实施的财务支援,以维持公司的继续经营。公司将积极
探索业务转型升级方向、扩展多渠道媒体资源,积极推行并落实全面预算、加强
资金过程管控、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加强应收款项催收管理,保持资产流动性。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相关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