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股份: 关于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与致歉说明暨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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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与致歉说明暨业绩补偿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丰泽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期间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 关于定向回购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方 2022 年度应补偿股
份的议案》
    。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对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丰泽股份”)未能实现 2022 年度业绩承诺说明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概述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同意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事项,并经 2021 年 9 月 30 日召
开的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
板并购重组委 2021 年第 2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审议结果为:同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有 限 公 司 向 孙 诚 等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注 册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22]140 号)文件核准了上述交易。2022 年 3 月 21 日,丰泽股份已
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丰泽股份
本次交易外,公司已完成对未参加本次交易的其他中小股东的股权收
购,合计 8,051,800 股,占丰泽股份总股本的 6.40%。公司已经合法
持有丰泽股份 99.94%股权。
   二、业绩承诺及盈利补偿安排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相关业绩承诺方就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
业绩承诺数的情况达成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方为:
孙诚、孙会景、孙华松、孙盈、宋广恩、郑红艳、宋一迪、杜海水(以
下统称“业绩承诺方”)。
   业绩承诺方就丰泽股份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三年内实际盈利数
不足业绩承诺数部分的补偿事宜签定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协议的
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业绩承诺协议,若本次交易未能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
当日)完成交割,而于 2022 年度完成交割的,则业绩承诺期在前款约
定的基础上顺延一年(即顺延至 2024 年度),本次交易实际于 2022
年 3 月完成交割,即本次交易的补偿期间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根据业绩承诺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 2022
年度、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目标公司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孰低值,且本次交易达成后目标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
的会计政策核算其净利润)作出承诺,分别不低于 5,040 万元、6,048
万元、6,497.49 万元,且累计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040 万元、11,088
万元、17,585.49 万元。如果在业绩承诺期内,甲方对目标公司有资
金投入(如无息),则其净利润应该扣除该部分的利息支出。
   (1)补偿条件及计算
   ①根据业绩承诺协议,目标公司当年累计实际完成净利润未达到
累计承诺的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在当年度即履行补偿义务,具体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截至当年年末
累计实际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上市公司
购买相应标的资产的总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累计已补偿金额=累计已补偿股份数量×发行价格+累计已补偿
现金金额。
  ②若触发业绩补偿义务,业绩承诺方优先以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股份进行补偿,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
股份总数,各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确定:
  补偿期间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补偿期间当年应补偿金额÷股份
对价对应的发行价格。
  如按照上述的计算方式计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量超过业绩承诺方
此时持有的本次发行所取得股份数量时,差额部分由业绩承诺方以现
金补偿,各年度应补偿现金额按以下公式确定:
  补偿期间当年应补偿的现金金额=补偿期间当年应补偿金额-当
年已补偿股份数量×股份对价对应的发行价格。
  依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应精确至个位数,如果
计算结果存在小数,应当舍去小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对价由
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支付。
  业绩承诺方的业绩补偿总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收购资产对价总额。
  ③如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至上市公司收到《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约定的全部股份补偿和/或现金补偿之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则业绩承诺方实际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累计
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上限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除权调整;如上市公司在
上述期间内有现金分红的,补偿股份数在补偿实施时累计获得的分红
收益(以缴纳个人所得税后金额为准),应随之无偿赠予上市公司。
  在业绩承诺期间计算的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补偿的股份及金额不冲回。
  ④业绩承诺方应按照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交易对价占业绩承诺方合
计获得的交易对价总和的比例,分别、独立地承担补偿股份数额和/
或现金补偿金额;但业绩承诺方中的任何一方应就本次补偿义务向上
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补偿方式
  经各方同意,协议项下的补偿方式为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业绩
承诺方应优先以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
金方式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期届满时,上市公司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该减值测试结果出具专项审
核意见。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以下简称“期末减
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业绩承
诺期内已补偿现金,则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方还需另行向上市公司补偿
差额部分。
  另行补偿时先以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方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补偿,
不足部分以现金补偿。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
           (期末减值额? 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股份总
数×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现金总数)÷本次发行
股份价格。
  需另行补偿的现金金额=(根据前述计算方式得到的标的资产减值
项下需另行补偿的股份数量? 标的资产减值项下实际补偿的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
  如业绩承诺方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负
有股份补偿义务,则业绩承诺方应当在业绩承诺期届满且《专项审核
报告》或《减值测试报告》出具后五(5)个交易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
发出将其需补偿的股份划转至科顺股份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并对该
等股份进行锁定的指令,并需明确说明仅科顺股份有权作出解除该等
锁定的指令。如业绩承诺方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的约定负有现金补偿义务,应在收到上市公司书面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
内履行。
  以上所补偿的股份数由科顺股份以 1 元总价回购并注销。若科顺
股份上述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因未获
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或因业绩承诺方所持该等股
份因被冻结、被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的,或
因其他原因导致业绩承诺方不能以股份进行补偿的,业绩承诺方同意
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履行现金补偿义务或
其规定的其他补偿义务。
  若上述被锁定股份的回购及注销事宜未获得科顺股份股东大会通
过或未获得必要的批准,则科顺股份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
能获得所需要的批准后十(10)日内书面通知业绩承诺方。业绩承诺
方承诺收到前述书面通知后的 1 个月内,将该等股份按照本次补偿的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各自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赠送给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丰泽智能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5182
号,丰泽股份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指丰泽股份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孰低值)3,478.18 万元,业绩完成率 69.01%,未能实现
行补偿,公司以 1 元的总价回购并予以注销。
  四、丰泽股份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一)报告期内受多种因素影响,宏观经济下行,对生产经营影
响巨大,项目招标、实施、交付及验收等环节均有所延迟,从而导致
销售收入和毛利实现情况不及预期;
  (二)为进一步完善自有产品体系,加速行业市场布局,丰泽股
份持续加大研发和销售投入。
  基于以上因素影响,丰泽股份本年度收入增速和毛利增长未达到
业绩承诺预期。
  五、致歉声明
  鉴于丰泽股份 2022 年未能实现业绩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长
陈伟忠先生、总经理方勇先生深表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后续将积极督促交易对方根
据已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等约定及时履行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六、业绩补偿方案
   根据上述业绩补偿公式计算,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
至当年年末累计净利润承诺数-截至当年年末累计实际净利润数)
÷17,585.49 万元×上市公司购买相应标的资产的总对价-累计已补
偿金额=(5,040 万元-3,478.18 万元)÷17,585.49 万元×46,358.87
万元-0 万元=4,117.27 万元。
   各业绩承诺方补偿方案具体如下:
                                       补偿股份数量        支付现金补偿
 补偿义务人     补偿比例        补偿金额(元)
                                        (股)           (元)
   孙诚         50.33%   20,723,027.38     1,597,766        2.36
  孙会景         15.20%    6,258,442.74       482,532         2.7
  孙华松         10.44%    4,300,192.25       331,549        1.72
   孙盈          9.95%    4,095,496.65       315,766       11.63
  宋广恩         10.00%    4,118,181.91       317,515       12.36
  郑红艳          1.45%     598,712.24         46,161        4.07
  宋一迪          1.54%     635,868.00         49,026        0.78
  杜海水          1.08%     442,778.79         34,138        8.93
   合计        100.00%   41,172,699.96     3,174,453       44.55
  注:依据协议约定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精确至个位数,如计算结果存在小数,则舍去小
数取整数,对不足 1 股的剩余对价由业绩承诺方以现金支付。
   故业绩承诺方当期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合计 3,174,453 股,并以支
付现金方式补偿 44.55 元。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承诺期间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 关于定向回购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方 2022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交流,查阅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相关合同,查阅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相关报告等方式,对丰泽股份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进行了
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的标的丰泽股份 2022 年度
未实现业绩承诺目标,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
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相应股份;独
立财务顾问提请并将继续督促公司及补偿义务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
程序,履行相关补偿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意见;
备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鉴证报告》;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 2022 年度业绩承诺情况与业绩补
偿方案的核查意见及致歉说明;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涉及回购注销股票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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