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4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共有
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1,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5%。
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 2022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
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共 8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激励股份 793,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
股本的 0.43%。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涉及 94 名激励对象,合计 884,5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48%。具体因激励对象离职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因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不达标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最终支付的回购金额,将以
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泰禾智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号)。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84,259,858 股减少至 183,375,358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184,259,858 元减少至 183,375,358 元(以实际情况为准)。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
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园拓展区玉兰大道 66 号泰禾智能证券部(邮编:230601)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