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 2023-022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
通过了《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
员工持股计划”或“本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
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370.50 万股已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为 3.68 元/股。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在
满足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分三期解锁,具体如下:
第一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
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40%。
第二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
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第三个解锁期:为自本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
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36 个月后,解锁股份数量为本
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30%。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届满。届满后,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等
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出售公司股票。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吴中
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成就说明如下:
业绩考核目标 是否满足考核条件的说明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
率不低于 10%; 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低于 10%。 公司营业收入为 202,623.28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万元,与 2021 年度营业收入
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持股计划和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 为 14.12%,满足解除限售条
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件。
持有人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 30 名持有人个人考核等级为
施。公司将对持有人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 “A”,符合全额解锁条件。
依照持有人的个人绩效考核等级确定其解锁比例。具体如下
表所示::
等级 A B C D
分数(S) S≥80 70≤S<80 60≤S<70 S<60
个人解锁比 100% 80% 60% 0%
例
在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前提下,持有人可按照本持股计
划规定比例解锁对应的标的股票,持有人个人当年可解锁额
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个人解锁比例。
综上所述,实际参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持有人共计 32 人,其中
的持有人共 30 人,对应股票权益数量为 131.32 万股。公司将按照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部分份额进行卖出清算。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且
部分员工的份额解锁条件已成就,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和《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
致同意本次解锁条件成就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依据《江苏
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个解锁期部分员工的份额解锁条件已成就,解锁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
(一)若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
有人,且持股计划资产依照本持股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本持股计划即可
终止。
(二)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
售或过户至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
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三)本持股计划提前终止或存续期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
的授权对持股计划资产进行清算,在终止或存续期届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
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四)本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
由管理委员会确定处置办法。
七、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