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61 证券简称:奇安信 公告编号:2022-020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
度拟对外捐赠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拟向北京奇安信公益基金会捐赠额
度为不超过650万元人民币),用于乡村振兴支持、西藏地区儿童盲及低视力诊
疗能力提升、高校助学基金等社会公益事业。
?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前,公司于2021年10月作为发起单位成立北京奇安信
公益基金会,出资800万元人民币。公司2022年度向北京奇安信公益基金会捐赠
? 本次对外捐赠包含向关联方进行捐赠,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关联董事齐向东先生和杨洪鹏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奇安信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方可生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作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更加切实的履行企业
社会责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回馈社会,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
北京奇安信公益基金会捐赠额度为不超过650万元人民币),用于乡村振兴支持、
西藏地区儿童盲及低视力诊疗能力提升、高校助学基金等社会公益事业。
(二)北京奇安信公益基金会是由公司发起设立的公益组织,公司董事长齐
向东先生直系亲属和公司董事杨洪鹏先生担任公益基金会理事职务,根据《上海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公益基金会捐赠构成关联
交易。
二、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公
司关联董事齐向东先生和杨洪鹏先生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方可生效。
三、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关联方关系详见关联交易概述。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奇安信公益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尹乃潇
类型:非公募、非营利性
社会组织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26号院1号楼-4至5层101内4层
业务范围:资助困难学生就学,资助困难学校基础设施改善、资助困难家庭
改善生活,资助困难患者就医,资助困难地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改善,资
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害的救助。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9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捐赠收入
四、捐赠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自愿向北京奇安信公益基金
会(乙方)捐赠不超过人民币650万元,给乙方用于乡村振兴支持、西藏地区儿
童盲及低视力诊疗能力提升、高校助学基金等2023年公益活动项目经费。
(二)乙方须严格按照慈善公益事业项目实施,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账
套,接受审计及政府管理部门监督。本项目实施中甲方负责实施项目的监督,
乙方负责善款的管理及项目的实施。
五、本次捐赠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公益基金会进行捐赠,是响应国家号召、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真
诚回报社会的切实举措,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本次对外捐赠计划对公
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公司本次对外捐款,能够帮助公司更加切实的履
行企业社会责任,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
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
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同
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捐赠,能够帮助公司更加切实的履行
企业社会责任,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
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
关联董事齐向东先生、杨洪鹏先生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对外捐款,能够帮助公司更加切实的履行企业
社会责任,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
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
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向公益基金会捐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本次向公益基金会捐赠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就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向公益基金会捐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公告上网附件
(一)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捐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奇安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