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3-002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通过
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柏建民主持,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
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度报告编制期间,
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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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
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与《2022 年年度报告
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 2023-00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公告编号 2023-007)。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
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
资金的存放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
使用最高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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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充分调动公司监事人员的积极性,促进
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
如下:
基本薪酬 绩效考核奖金
姓名 职位
(万元/年,税前) (万元/年,税前)
柏建明 监事会主席 32.00 8.00
何尉宁 监事 16.00 4.00
马芳芳 监事 6.50 1.0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报与内控审
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
编号:2023-00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建
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
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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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
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
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
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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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
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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