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3-021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5楼会议室
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
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
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TRACY DONG LIU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
统称“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
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增强公司核心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
调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
目标。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内容。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
证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情况:3票赞成,占监事人数的100%;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