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6 证券简称:赛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6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
年4月26日(星期三)14:00在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26层公司1
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9:25,
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杨云春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
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9 人,合计持
有股份数 277,938,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374%。其中: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9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187,174,64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81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0 人,合计持有股
份数 90,763,6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62%。
出席本次会议持有公司股份的中小投资者共 12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小投资者 3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68,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9 人,合计持有股份数 2,401,53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9%。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请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
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277,793,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5,63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501%;反对1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5.0321%;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8178%。
同意277,793,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5,63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501%;反对1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5.0321%;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8178%。
同意277,793,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5,63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501%;反对1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5.0321%;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8178%。
同意277,793,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5,63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501%;反对1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5.0321%;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8178%。
同意277,813,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5,83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9679%;反对1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5.03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93,463,4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31%;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2,03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40%;反对1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5.0321%;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8%。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杨云春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277,810,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2,03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40%;反对1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5.0321%;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8%。
同意277,793,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0%;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25,63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501%;反对1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5.0321%;弃权2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8178%。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275,506,8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5%;反对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2,03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40%;反对12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5.18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对于该事项,关联股东张阿斌先生、蔡猛先生、周家玉女士、刘波先生回避
表决。
议案》
同意277,810,1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39%;反对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42,034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8140%;反对12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5.0321%;弃权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0.15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
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