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21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开普”)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30 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6 人,分别为华梦阳先生、李玉玲女士、陈亮先生、王振华
先生、朱永明先生、司志刚先生,其中董事陈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董事长杨维国先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席会议。会议由代行董事长职责的李玉玲女
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董事会秘书兼
副总经理赵璇女士、副总经理焦征海先生、杨长昆先生、杨文寿先生、赵鑫先生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及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度主营业务、资产负债、竞争能力等情况,审议通过《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2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之“1、概述”
部分。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王振华先生、刘汴生先生(已离任)、金香爱
女士(已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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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度
公司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生产经营情况、逐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及成果,审议通过《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通过《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新开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2 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G11220
号)。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2 年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规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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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审议通过《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G11223 号)。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
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客观
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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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公司业务持续发展,且经营现金流同步增长,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
利益,使公司的价值能够更加公允、客观的体现,从长远角度回报投资者,使全
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81,092,495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30,962,645.5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者公司行政职务相应薪酬政策及标准领取薪酬。
取薪酬。
任职时间每月支付一次,其履行职务(包括差旅费)的费用支出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董事,故本议案直接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薪酬政策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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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
酬两部分组成,其中年度绩效薪酬依照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按比例发放;基本
薪酬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在次年 6 月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当年经营业绩考核后进行发放。
鉴于本议案与同时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李玉玲女士利益相关,其为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鉴于公司修改章程的事项
尚需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备案登记手续,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办理前述工商备案登记事宜。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说明》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法人账户透支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函、保理、担保、抵押、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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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等业务。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
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授信银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
分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
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等。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 12 个月内
有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并提议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
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最近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已申请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授信额度 4.16 亿,
合并 2023 年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 10 亿元授信额度后,公司拟申请的授信总额度
将达到 14.16 亿元,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遵守并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后能够公允、客观的反映2022年公司财务状况、资
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
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
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董事会
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
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意截至前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
期赎回。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公
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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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自有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
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
效,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在额度范
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同意截至前
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末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一
季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一致审议通过《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的报告阐述了2022年度公司在实现持续发展的
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活动,详细介绍了公司在公司治理、权益保护、
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社会责任等方面的工作,旨在加强各利益相关方与公司
之间的理解和联系,审议通过《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9:30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迎春街18号715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新开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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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5)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
告摘要>》;
(6)审议《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7)审议《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政策的议
案》;
(8)审议《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政策的议
案》;
(9)审议《关于修改<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开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