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 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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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滨江区江虹路 768 号浙农科创园 3 号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志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实现营业利润 1,676,309,078.07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25%;实现利润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订《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 来 三年( 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 609,794,643.57 元。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9,696,544.45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69,441,224.59 元,扣除按 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26,630,730.86 元,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为 2,748,060,355.10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分配原则,2022 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226,630,730.86 元。
   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拟定公司 2022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分
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以后年度分配。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
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
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
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
年度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
号:2023-033 号)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建立健全了覆盖
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执行及充分监督。报告
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
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1.50 万股限制性股票以 5.07 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回购原
因、数量和价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号)。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
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获授限制
性股票的 42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董
事会后续为上述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号)。
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56,313.9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1,346.50 万元,业绩承
诺完成比例为 198.26%。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义务人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
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已实现承诺业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浙
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39 号)。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及修订后的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形式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调整充分考虑了公司下属企
业 2023 年实际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资源,
解决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形式审议。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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