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3-011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归属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74,013,557.17 元 , 母 公 司 2022 年 度 净 利 润 为
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 6,923,025.47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63,349,893.56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上市后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
资金需求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的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3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3,600,00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准)。
若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
增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遵循“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
营发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体现了公司对
投资者的回报,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说明
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
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
信息的泄露。
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