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高电气: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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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12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编号:临 2023-026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平高
电气”)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气装备”)基于对
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于2022年10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244,650股,并计划自2022年10月28日起未来6个月内,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1亿
元人民币,且不高于1.5亿元人民币(包含2022年10月28日增持金额)。
  ●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3年4月25日,中国电气装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2,571,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对应增持金额
实施完成。
的告知函》,其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增持前,中国电气装备未直接持
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全资子公司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间接持
有公司 549,497,5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0%。在增持期间,平高集团将持
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电气装备,并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完成股份协议
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中国电气装备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三)中国电气装备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对公司的股份增
持计划,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
  (三)增持股份的金额
  拟增持股份总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且不高于 1.5 亿元人民币(包含 2022
年 10 月 28 日增持金额)。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中国电气装备将根据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二级市场整
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计划自 2022 年 10 月 28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本次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为中国电气装备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实施情况
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12,571,6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对应增持金额
已实施完成。
  (二)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中国电气装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全资子公司平高集团
间接持有公司 549,497,57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0%。在增持期间,平高集
团将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无偿划转至中国电气装备,并于 2023 年 1 月 13 日完成股
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中国电气装备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中国电气装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62,069,22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1.42%。
  四、律师的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出具了《北京市嘉源
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律
师认为:中国电气装备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
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截至专项核查
意见出具之日,中国电气装备及平高电气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
露义务。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二)中国电气装备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增持实施完毕之后 6 个月及法律
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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