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 上海石化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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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88     证券简称:上海石化          公告编号:临 2023-16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2 年第二次 A 股
  类别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回购公司内资股及/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议案》,授予董
  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年会以及
  相关决议案获类别股东会通过时公司已发行内资股(A 股)或境外上市外资
  股(H 股)各自股份数量的 10%的一般性授权(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2 日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
  se.com.cn)的《2021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2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
  和 2022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根据该一般性授权已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注销了截止该日已回
  购的全部 H 股股份合计 24,528,000 股,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23%,
  注销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减至 10,799,285,5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销已回购 H 股股份的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就注销前述回购的 H
  股股份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以下简称“本次减资”)。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
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以下简
称“债权申报”)。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减资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需债权申报,需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
他凭证文件、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其他凭证文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债权人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债权人债权申报所邮
寄的所有复印件,公司不承担返还的义务。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中国 EMS、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以中国邮政 EMS 方式
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并请注明“债权申报”
字样。
  债权申报的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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