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3-006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际出席会议监事 5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娇女士主持。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限公司 2022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议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81,172,478.84
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4 月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比例为 11.39%,。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
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关联监事陈娇、高平、刘婷莉、张秀青、孙越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年
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 2022 年年度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
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2 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
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限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限公司 2022 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议案。
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
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
审计的工作需求,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限公司调整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额度》的议案。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第
一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
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
《2023 年
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
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
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3、在本意见提出前,未发现参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