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在 2022 年的工作中,谨慎、
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
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立意见,情况如下:
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
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展期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
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对《关
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展期的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人积极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定
期报告、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职能。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报告期内,本人除了现场参加会议外,还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重点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
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完善和执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的每一项议
案,都做到调查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确、完整、及时地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组织的相关培训,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切实提高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崔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