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远股份: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谦)

证券之星 2023-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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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鞍山森远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的履行职
责,出席了 2022 年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任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2 年 3 月 3 日,在此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一
次、股东大会一次。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没
有委托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也没有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
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重要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加会
议,切实履行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参加会议时重点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
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监督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认真、有效履行职责,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公正、严
谨地行使表决权。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
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特此报告,请审议。
                          独立董事:王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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