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对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审慎查验,现就 2022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做
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专项说明
商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提供的担保承担了 3.26
亿元担保代偿责任,无其他逾期担保。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对苏宁易购享有追
偿权,同时公司有权向提供反担保的苏宁易购下属子公司主张抵押权。苏宁易购
作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经销商,公司正在积极与苏宁易购协商还款方案,以保护公
司和投资者的利益。除苏宁易购外,其他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
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已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
提供相关担保是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
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签名:
马 力(签字) 曲 庆(签字)
王 新(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