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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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3-046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辞职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下
述公司监事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史伟宗先生、监事庞玲玲女士因
工作调整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史伟宗先生、庞玲玲女士辞职后
将继续在公司其他部门任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庞玲玲女士辞
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
事前,庞玲玲女士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二、关于补选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说明
《关于提名宁红波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拟提名宁红波
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宁红波先生任期自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
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经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民主讨论、表决,同意选举刘巧香担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巧香简历详见附件),与公司其他监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宁红波先生、刘巧香女士简历
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至今历任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总经理、行政总监、首席行政官助理兼执行委员会办公室主
任等职,2023 年至今任中国共产党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总支
书记。宁红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宁红波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出纳,2009 年至今历任洛阳建龙微纳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投融资会计、企业管理部副部长,2020 年 12 月至
今任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2023 年至今任中共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刘巧香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巧香
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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