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冠新材: 明冠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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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0       证券简称:明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0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李成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
了监事会 2022 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
勤勉尽责、忠于职守,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进行编制,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
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
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2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
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审议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公司有关
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
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
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首发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的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
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明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售其
直接持有参股公司博创宏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35%的股权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
需要,交易价格和方式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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