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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3]200Z0301 号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微科技公司)董事
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纳微科技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纳微科技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是纳微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纳微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
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
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纳微科技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纳微科技公
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3]200Z0301号
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何双(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沈洁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的规定,将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95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4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07 元,应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35,508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4,714.3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金额为 30,793.61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6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201Z0031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管理。
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71.92 万元;(2)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8,044.47 万元;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
品 16,00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4,916.39 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5,877.22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
入净额 254.9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6,132.17 万元。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 12,8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元;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6,405.35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
金余额为 4,388.26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 539.28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纳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1236 号),公司向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JPMorgan Chase Bank, National Association、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融安海信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共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25,875 股,每股发行价为 65.02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674.2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了专户存储管理。
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507.79 万元;
(2)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6,746.92 万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 18,254.71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125.55 万元,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 2.02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
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简称“建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浦发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行(以下简称“招商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129 0468
信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在中信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 0010 1330 0606 122)
。根
据募投项目既定建设规划,结合在国外实施募投项目便利使用外币资金的实际需要,
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上海分行”
)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招商苏州分行 5129 0468 2110 908)已完成资金划转及注销。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
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
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300005916 1,982.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32250198883600005627 39.65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811132248 2,881.75
NEWYORKCITIBANK-CORPORATE 31337845 23.34
合计 4,927.54
“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苏州分行”)和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浦发苏州分行开设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10078801700007348);募投项目原专户(账号:32200100
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700007348 1,127.57
三、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照表。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
换的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发生变
更,公司将原研发中心及应用技术开发建设项目之研发子项目“连续流层析设备研发
项目”变更为“单分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研发项目”;“单分散软胶微球制备技术研发
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公司,项目实施周期和投入金额亦保持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亦出具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变更情况详见附表3:2021年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
换的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2 年度,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
作》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