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信仪器: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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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事,我们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等相关会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桂雄先生、叶竹盛先生、陈明先生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选举刘桂雄先生、叶竹盛先生、陈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董事会换届后,熊伟先生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桂雄先生,196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
学,精密仪器及机械专业博士学历。1995年5月至1997年9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机电
工程系讲师;1997年9月至2003年4月,任华南理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副教授;2003
年4月至今,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8月
至2009年11月,任美国密苏里大学罗拉分校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宏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竹盛先生,1981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专业,
博士学历。2011 年至 2015 年就职于南风窗杂志社,任法制高级记者;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1 月,就职于广东卓信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2019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就职于广东赛科荣律师事务所(曾用名:广东思为律师事务所),任兼
职律师;2021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兰迪(广州)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
管委会主任;2015 年至今就职于华南理工大学,任法学院副教授。2019 年 5 月
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明先生,196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1996 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本科学历,2006 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获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广州立白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江西汇明生态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中山榄菊日化
实业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8 月,就职于金财时代教育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任财税咨询总监。2022 年 9 月至今,任珠海市香洲区财
星信息咨询服务中心企业负责人。现任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熊伟先生(换届离任),1977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 年至今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历任高级经理、合伙人;2017 年 12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广
东超讯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19 年 5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
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我们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其中以通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独立董事                         讯方式参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参加会议
                                 加次数
 刘桂雄        13         13        13     0         0           否
 叶竹盛        13         13        13     0         0           否
 陈明         8          8          7     0         0           否
熊伟(离任)      5          5          5     0         0           否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17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 11 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战略发展委员会 3 次、提名委员会 2 次。我们在任期内均
 参加了各自担任委员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刘桂雄            11          1               3            2
  叶竹盛            /           1               /            2
   陈明            6           /               /            /
熊伟(离任)   5       /       /        /
  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专门委员会议案事项无异议。在审议
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决
策水平。
  (二)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实地考察、线上通讯等多种方式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
运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募投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并积极地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召开相关会议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收
集整理会议过程中决策所需的各项材料,以专业角度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建言献策。
  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配合我们工作,通过现场、电话、微信或邮件等通讯方
式对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行及时沟通,征求意见并听取建议,为
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良好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担保、
关联租赁等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
联交易,系出于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异
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均已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
审议及披露程序。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形,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
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已建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的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2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于
司 2021 年度实际经营业绩情况与业绩快报披露信息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
公司未披露业绩预告。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程序合法有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在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原则,尽职尽责地完成公司的审计工作。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以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需求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
现持续稳定发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等正常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充分保证信息披露工作
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
  (十)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确保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有效实施。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17 次,公
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各专门
委员会委员能够遵守忠实勤勉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自在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尚未发现明显不规范且需
要改进的事项。后续公司可根据经营发展需求变化,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
不断提升风险管控水平。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极沟通,坚持客观、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各项科学决策提
供了专业支持和独立判断,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集资金管理、股权激励等重大事项及公司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情况,依法依规
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
决策质量,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桂雄、叶竹盛、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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