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微科技: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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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拟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经过充分沟
通后,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
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
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
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王文凯        温旭 辉           张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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