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中胜先生、独立董事 DELONG
ZHANG 先生和董事赵顺先生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
的独立董事周中胜先生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参与意见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评价报告的议案
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决算报告的议案
分配的议案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务所的议案
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月 22 日 2022 年第七次会议 报告》的议案
月7日 2022 年第八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
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保持着充分、持续有效的沟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
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
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相关资料,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
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
案》,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关于内部控制的汇报,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及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
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
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报告期内,我们两次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
为公司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募集资
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勤勉、尽责的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职责。
层之间的沟通,承审慎、客观、公正的原则,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出发,继续勤勉尽责履职,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周中胜、DELONG ZHANG、赵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