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达信: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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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65            证券简称:立达信               公告编号:2023-012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
开第二届第五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因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 4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25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以上事项公司共计将注销 6.25 万股公司股票,约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
(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
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
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事务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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