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海天水
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海天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对海天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7,8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2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87,43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336.75 万元(不含税),
募集资金净额为 80,101.2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XYZH/2021CDAA60012)。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与结余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计算过程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① 801,012,452.83
减: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② 89,119,522.61
减:以前年度投入金额 ③ 0.00
减:本年度投入金额 ④ 150,605,101.12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⑤=②+③+④ 239,724,623.73
尚未使用金额 ⑥=①-⑤ 561,287,829.1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⑦ 300,000,000.00
减: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资金 ⑧ 100,000,000.00
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
⑨ 5,880,711.38
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⑩=⑥-⑦-⑧+⑨ 167,168,540.48
单位:元
项目 计算过程 金额
减:项目结项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② 52,406,859.71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③ 32,148,758.25
加:收回上年现金管理资金 ④ 100,000,000.00
加:收回上年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⑤ 300,000,000.00
尚未使用余额 ⑥=①-②-③+④+⑤ 482,612,922.52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⑦ 200,00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资金 ⑧ 100,000,000.00
加: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募集资金
⑨ 7,451,955.26
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⑩=⑥-⑦-⑧+⑨ 190,064,877.7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中小投资
者的权益,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2021 年 3 月,公司(含其子公司)分别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
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温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与保荐人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2022 年 7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雅安
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保荐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约定雅安海天在中国民生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
公司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含其子公司)共开立 5 个募集资金专户,
专户余额合计为 190,064,877.78 元,具体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对应募投项目 余额(元)
海天水务集 成都银行股份有
团股份公司 限公司德盛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蒲江县域污水
蒲江达海水
份有限公司成都 632725394 处理厂及配套 17,702,630.33
务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管网建设工程
中信银行股份有 蒲江县域污水
蒲江达海水 8111001012400733
限公司成都温江 处理厂及配套 71,804,257.87
务有限公司 490
支行 管网建设工程
翠屏区象鼻镇
宜宾市翠屏 中国农业银行股
区海天水务 份有限公司成都 16,457,534.25
有限公司 芳草街支行
(一期)
中国民生银行 雅安市大兴污
雅安海天水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35516428 水处理厂二期 83,912,511.47
务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 工程项目
合计 - - - 190,064,877.78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节余募集资金 5,240.69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8,455.56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 6,67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仍在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2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 2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仍在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
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 1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仍在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5,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
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已到期理财产
品均已赎回,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0,000.00 万元。
(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公司“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计划投资总额
发改委《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改地区规[2017]2136 号)规定收到专项资金 8,426.10 万元。根据 2018 年 10
月 17 日《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 2021 年 3
月 22 日《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补充协议》约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政府相关部门审计的投资总额扣减已支付用于项目建设
的各级专项资金,剩余投资额继续按主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根据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翠屏区象鼻污水处理厂进
入商业运营的函》(翠工管函[2021]10 号),该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考虑到该
项目已竣工并进入商业运营,项目政府审计工作尚需要时间,部分工程款应付金
额根据合同约定需待政府审计完成后才能确定,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支付时间周
期较长,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和后续应付金额
后的余额 5,240.69 万元作为节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除此之外,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
网建设工程”,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雨污管网工程,其中雨污管
网工程包括蒲江县大兴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 9 个子工程,公司已相继在 2020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3 月 19 日期间取得该等子项目的工程开工令,按约定
在 3 年内建设完成,建设周期较长。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
回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调减“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雅安海天,公司
以募集资金投入 11,500.00 万元,其中以增资方式投入雅安海天 3,450.00 万元,
以借款方式投入雅安海天 8,050.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已投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
导》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
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海天股份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0,101.2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455.5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5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1,5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428.0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4.36%
本年度投
是 入金额
截止期末 项目可
否 募集资 (包括置 截至期 项目到达
调整后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到 行性是
已 金承诺 换以自筹 末累计 预定可使
投资总 承诺投资 金额与承 投入进度 实现的 达预计 否发生
承诺投资项目 变 投资总 资金预先 投入金 用状态日
额 金额 诺投入金 (%)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更 额 投入募投 额 期
额的差额 化
项 项目资
目 金)
① ② ③ ④ ⑤ ⑥=⑤-③ ⑦=⑤/③ - - - -
蒲江县域污水处
理厂及配套管网 是 58,000.00 46,500.00 46,500.00 - 8,672.25 -37,827.75 18.65% 注2 1,133.81 是 否
建设工程(注1)
雅安市大兴污水 处于建设
处理厂二期工程 是 - 11,500.00 11,500.00 3,214.88 3,214.88 -8,285.12 27.96% 期,尚未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注3) 完工
翠屏区象鼻镇污
否 7,101.25 7,101.25 7,101.25 - 239.70 -1,620.86 77.18% 月 22 日 商 14.76 是 否
水处理厂及配套
业运行
管网项目(一期)
(注4)
翠屏区象鼻镇污
水处理厂及配套 不
管网项目(一期) 适 5,240.69 5,240.6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结余募集资金永 用
久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 15,060.51 60.51 100.4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80,101.25 80,101.25 80,101.25 8,455.56 32,428.02 -47,673.23 40.48%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项目因被纳入国家发改
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重点流域水环境
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地区规[2017]2136号)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规定收到专项资金8,426.10万元;根据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
于确认翠屏区象鼻污水处理厂进入商业运营的函》(翠工管函[2021]10号),
该项目已进入商业运营。鉴于此,公司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扣除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和后续应付金额后的余额作为节余金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五)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 1: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蒲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后设立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蒲江达海”),负责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蒲江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其股东为公司、成
都蒲江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政府方出资代表)、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除公司外,其余股东以下简称“少数股东”)。根据蒲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蒲江项目预计总投资 87,035.19 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其中
项目资本金为 21,758.80 万元(总投资的 25%),由政府方出资 2,175.88 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 10.00%;公司出资 18,995.30 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 87.30%,
其余社会资本方出资 587.62 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 2.70%;剩余 65,276.39 万元为融资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蒲江项目资本金 21,758.80 万元全
部缴足。
建设。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蒲江达海已收到银行贷款 22,552.38 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雨污管网工程,总投资 59,614.28 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 58,000.00 万元,截至 2022
年末使用募集资金 8,672.25 万元(包括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蒲江项目的自筹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调减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1,500.00 万元,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
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变更后“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 46,500.00 万元。
注 2: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到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于 2020 年 9 月投入商业运营;雨污管网工程处于建设期,尚未完工。
注 3: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调减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 11,500.00 万元,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
工程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完工。
注 4: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海天”),负责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宜宾象鼻项目”)的融资、建设、运
营和维护。该项目于 2018 年 12 月开工建设,经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3 月出具的《关于翠屏区象鼻污水处理厂进入商业运营的函》
(翠工管函[2021]10 号)同意,自 2020 年 10 月 22 日进入商业运营。
该项目 2019 年收到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宜发改发[2018]73 号)下发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2018 年中央预
算内投资计划资金 750.00 万元。该项目于 2020 年收到四川长江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拨付资金合计 7,676.10
万元。根据公司、翠屏海天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3 月签署的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以宜宾象鼻项目争取到的各级政府专项资金由翠
屏海天用于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后经政府审计后的投资总额扣减政府专项资金后的剩余投资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主合同条款执行。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宜宾象鼻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5,240.69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宜宾象鼻项目总投资尚未经政府审计,翠屏海天暂按翠屏海天自有资金投资计算经济效益。
附表 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际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定可使用状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 金额 态日期
变化
① ② ③ ④ ⑤=④/② - - - -
雅 安市大兴 污水 蒲江县域污水处
处于建设期,
处 理厂二期 工程 理厂及配套管网 11,500.00 11,500.00 3,214.88 3,214.88 27.9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尚未完工
项目 建设工程
合计 - 11,500.00 11,500.00 3,214.88 3,214.88 27.96%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国星 陈亮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