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斯康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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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03       证券简称:瑞斯康达           公告编号:2023-004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至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
瑞斯康达大厦 A206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羽女士主
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34,175,557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
转至以后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安徽瑞斯康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
斯康达”)、康迈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迈国际”)拟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1.3 亿元和美元 3,300 万元(含本数),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办理具体事宜。
  公司拟为安徽瑞斯康达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
(含本数)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有效期不超过 1 年。
  公司与康迈国际之间可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美元 1,000 万元(含
本数),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起不超过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且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
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报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第 15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等要求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特此公告。
                      瑞斯康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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