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32 证券简称:苏泊尔 公告编号:2023-043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苏泊尔”
)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告编号:2023-041)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施股权激
励。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价不超过63.95
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8,067,087股(含)且不超过16,134,174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方案后12个月
内。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
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联系人:叶继德
邮政编码:310051
联系电话:0571-86858778
传真号码:0571-86858678
电子邮箱:yjd@supor.com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
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
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