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3-64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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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拓宽公司
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
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 70 亿元)
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基本方案
(一)发行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行规模: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
,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期限:拟注册的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日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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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
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
金;
(七)主承销商:拟采取招标形式确定,具体由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招标情况选择确定;
(八)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
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
(九)发行日期: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
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十)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
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有序、高效完成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
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林建兴先生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
权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发行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
时机、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方案相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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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并办理中
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
(四)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
意见对本次中期票据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或根
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相关工作;
(五)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
司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
实施。公司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事项是否能获得核准尚具有
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向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
(含 70 亿元)的中期票据的事项符合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有
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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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
期票据的事宜。
五、备查文件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