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3-037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比例为 8.55%。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证监许可 [2022]1818 号)核准,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 13 名特定
“双环传动”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2,705,667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777,691,625 股增至 850,397,292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
致总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公司总股本为 850,397,292 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均承诺:
(1)本主体本次认购取得双环传动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
日起 6 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
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规定,本主体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将本主体所获配股份进行锁定处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而享有的双环传动送红
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本主体在锁定期内,本主体委托人、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
额或退出合伙;
(4)若本主体基于本次认购所取得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
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主体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执行。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背
相关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72,705,6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55%。
所持限售股份 占公司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
序号 股东名称
总数(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9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江金色晚晴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72,705,667 8.55% 72,705,667
注:本次非公开发行解除限售股的股东名称、股东人数及股份数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
告书暨上市公告书》中所列一致。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68,350,492 19.80% -72,705,667 95,644,825 11.2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82,046,800 80.20% 72,705,667 754,752,467 88.75%
三、总股本 850,397,292 100.00% 0 850,397,292 100.0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均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非公
开发行时所做的股权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
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