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2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4461 号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德医疗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振德医疗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振德医疗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
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振德医疗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振德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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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振德医疗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振德医疗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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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的
规定,将本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8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通过向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2 月 18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
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 4,4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
民币 44,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 821.50 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3,178.5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资信评级费、债券
发行登记费和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合计 255.94 万元(其中律师费
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53.11 万元),并考虑承销及保荐费相应税款 46.50 万元后,公司本
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969.0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488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
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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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733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向特定对象鲁建国、浙江振德控股有限
公司和许昌振德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246,466 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4.8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97,645.21 万元,扣除
承销及保荐费 821.50 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 775.00 万元,该部分属于发
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 46.50 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 96,823.71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均不含税)合计 379.44 万元,并考
虑承销及保荐费相应税款 46.50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6,490.77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
(天健验〔2022〕488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2,969.06
项目投入 B1 37,468.2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1.09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B3 716.11
项目投入 C1 4,217.4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98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C3
项目投入 D1=B1+C1 41,685.7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9.07
现金管理产品收益 D3=B3+C3 716.1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038.5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038.52
差异 G=E-F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038.52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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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及银行短期现金管理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755.18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
专户。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6,490.77
项目投入 B1 96,496.9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18
项目投入 C1=B1 96,496.9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B2 6.18
应结余募集资金 D=A-C1+C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E
差异 F=D-E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相应专户中资金已全部转入一般
户,公司累计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96,496.95 万元,其中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 96,490.77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1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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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已全部投入,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予以
销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分行文锦支行
合 计 20,385,168.63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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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 4,217.47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 96,496.95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
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公司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
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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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工,募集资金尚有余额系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另部分建设尾款和质保金的支付周期较
长。根据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募集资金
实际节余 1,195.81 万元,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等方面,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销户
[注 2]功能性敷料及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 2022 年 12 月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中智能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实际于 2021 年完工,该部分项目提高了公司仓储物
流的运作效率;功能性敷料项目 2022 年度在建设期,暂无法测算
[注 3]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取得投资收益的净额;公司通过“补充流动
资金”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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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实际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公司通过“补充流动资金”改善了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对公
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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