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克电气: 莱克电气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4-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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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5   证券简称:莱克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5
债券代码:113659   债券简称:莱克转债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克电气”)于 2023 年 4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在确
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
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
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
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拟认购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
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批程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
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投资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情况下,以自有资金适度的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同时,
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
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在保证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活动
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以及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
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
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理财产品。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
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
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
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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