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公司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对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关于公司
监事签字:
陈忠恒 张颉 张爱平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