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
利润 230,053,021.8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净利润的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565,447,472.31 元 , 合 并 报 表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735,734,037.81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
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
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积极合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 2022 年
增股本,也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充
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求和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2 年—2024 年)》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2 年度
实际经营情况和 2023 年度的发展规划及流动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
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